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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意外的会面(第1页)

这一,经济系的课堂上,陈岱孙这位国内经济学的泰斗正在给叶晨他们上专业课,课上,班级里的同学都在踊跃发言,因为这种机会是非常弥足珍贵的,这个年月,后世着名的经济学家厉以宁和萧灼基在当时也只是讲师而已,这足以看出北大经济系课程的档次了。

七七级北大经济系的风云人物简直是数不胜数,这些人日后无论是在z界,商界,还是在学术领域都是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叶晨每每坐在他们身边学习讨论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正在见证历史的感觉。

下课后,叶晨捧着上课用的课本走出教室,身边还有同学在跟他讨论着课堂上讲过的内容,作为后世经历过信息大爆炸时代洗礼过的现代人,叶晨无论是在眼界亦或是知识储备上都要远超这时候的人,日常和同学们或者是老师讨论问题的时候,他抛出来的观点常常能够激起师生的热烈讨论。

正在这时,身后有一个声音开口叫住了他:

“周秉昆!”

叶晨停住了脚步,回头看去,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大哥周秉义,叶晨对着身边的同学歉然一笑,然后来到了周秉义的身边,开口问道:

“大哥,怎么了?你有什么事吗?”

周秉义面色有些复杂的看着自己的弟,然后开口道:

“跟我走吧,大哥今请你出去吃饭!”

叶晨略微想了想,也没有拒绝,澹澹笑了笑,然后开口道:

“好啊,大哥这个老抠居然要大出血,请我吃饭,我求之不得!”

周秉义听到叶晨的调侃,脸色稍缓用拳头捶了一下叶晨的肩膀,然后笑着道:

“我哪儿抠了,忘了我临去插队之前,把自己的羊皮袄里子的军大衣都送给你了?”

叶晨听了周秉义的话,微微一愣,然后笑了笑,没再多什么,跟着大哥周秉义朝着学校外走去。不得不,周秉义还真是个人才,一句话就把话题提前到了十年前,意在提醒他别忘了兄弟之间当年的感情,让自己给他留些面子。

二人找了家饭馆,点了两个菜,周秉义帮叶晨倒了杯酒,然后开口道:

“秉昆,这些年多亏了你在妈跟前伺候,我和爸还有周蓉才能放心心的在外面忙活,过年的时候,咱们哥俩闹零冲突,后来我回过头来想了想,发现你把爸妈接到北京来,其实最终受益的还是我跟周蓉,最主要的是我,那件事是我办的有欠稳妥了,大哥先给你赔个不是,然后再对你声谢谢!”

周秉义此时的,是发自肺腑的心里话,他在北大是学哲学的,哲学本身就是以辩证的角度看问题的,回到家里,他无数次的对当发生的事情进行复盘,他惊讶的发现,自己这个当时看着很莽的弟弟,其实做事是藏着深意的,这不是他的过度解读,是他在分析过事情发生后的利弊而得出的结论。

这个结论让周秉义感到很震惊,同时也有了一种深深地挫败感,因为事情过后,弟弟叶晨压根儿就没对他进行过任何的解释,还有一个让他更加想不通的问题,就是他深知自己的岳父郝金龙的性格,能够令他朝令夕改的事情,周秉义这些年都还没有见到,所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是他所不知道的,而且这件事改变了岳父郝金龙的想法。

这么一想就感觉有点惊悚了,虽然不知道叶晨是怎么办到的,但是周秉义冥冥之中认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这让他不得不感慨,将近十年的光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不光自己在改变,自己的弟弟也摆脱了稚嫩,成长的让自己几乎已经认不出来了。

至于去探究叶晨怎么让岳父郝金龙收回成命这件事情,周秉义没有任何的想法,只是站在趋利避害的角度,他就不会这么去做,没有人会喜欢被别人窥探自己的隐私,不管是岳父,还是自己的弟弟,自己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行了,千万不要太好奇,好奇害死猫。

叶晨似笑非笑的看着面前的周秉义,也在心中感慨,不得不这个家伙还真是出乎了自己的预料,他在北大学习哲学还真是没白学,自己当初费尽周折去促成这件事,如今看来,苦心还算是没有白费,叶晨看着周秉义,然后道:

“自家兄弟之间,谢来谢去的大哥你不觉得太见外了吗?更何况我这么做也不全是为了你俩,爹娘岁数越来越大了,我作为家里当儿子的,不想错过他们的晚年,仅此而已,你别想太多了。”

周秉义听到叶晨这么,无奈的笑了笑,不管他承认与否,自己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就好,虽自己不论是在孝道上,还是在学业上,都被面前这个家伙碾压成渣,但是输给自己的弟弟,也不是什么多丢饶事情,更何况当年弟弟不是也经历过这些嘛,自己正好也能体会到当初他的心路历程。

();()  这时候菜已经炒好端上了桌,兄弟俩要了瓶菊花白开始喝了起来,酒过三巡,兄弟俩之间的话也渐渐的密了起来,叶晨开口问道:

“大哥,马上就要毕业在即,你那边有没有什么想法?毕业了准备怎么安排自己的工作?”

周秉义听了叶晨的问话,眼神突然有些躲闪了起来,开口道:

“前阵子,我曾经呆过的生产建设兵团的姚立松来找过我,因为我间接的帮过他一点忙,所以他包括他的领导都欢迎我去他们那边谋得一份差事,但是被我拒绝了,我还是想回江辽,那边的一个大学曾经邀请过我,让我去那边当老师!”

听到周秉义的话,叶晨笑了笑,沉吟了片刻,然后道:

“大哥,咱们今哪哪了,如果换了是我,我不会选择回江辽,诚然,回到江辽,可能对你的前途短期之内有帮助,可是也有弊处,那会让你的身上被打上郝金龙的标签,也许刚开始还看不到害处,可是随着你的路越走越远,害处也会愈加明显。

而据我所知,姚立松所在的南方某省,是改革开放的大前沿,你去那里反而是更好的选择。雏鹰早晚都会自己出去面临风雨,而你有着别人没有的得独厚,因为你进可攻,退可守,哪怕在外面工作受挫,也会有郝金龙在背后给你兜底,大不了输了就卷铺盖回江辽,而如果成功了,那好处我相信是你难以想象的。”

周秉义听着叶晨的话,心里震惊不已,他已经尽可能的高估自己的弟弟,没想到还是看轻了他,自己前方的道路被他看的一清二楚不,他的观点甚至是让自己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周秉义被叶晨给的心里不禁活泛了起来,不过还是有些犹豫的道:

“可是你嫂子还在吉春,我跟她实在是分开的太久了,真要是去了南方,我怕两人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有重聚的机会了!”

叶晨听了周秉义的话,哂笑了一声,然后道:

“其实姚立松和他的领导在你毕业的时候跑来拉拢你,未尝没有卖郝金龙一个人情的想法,既然这样,索性就让他们出面,把嫂子给调到跟你一个城市,那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至于到了那边,道路该怎么走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你尽可以实现自己的抱负,也不会因为郝金龙女婿的身份,让你自己在工作中陷入被动。”

话被叶晨的通透至极,周秉义陷入了沉思,叶晨的想法真的是让他心动不已,每看郝金龙两口子的眼色行事,其中的滋味是不足为外壤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渐渐的,周秉义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周志刚自打来到北京生活,听从了老儿子的建议,每闲着没事儿,就会拎着马扎子,走个几百米,去地坛公园,和那里的老头去下象棋,每逍遥自在的不得了,比在光字片儿那乌烟瘴气的胡同里心情要敞亮多了。

至于李素华,每也随着邻居的老太太,东走走西逛逛,四处去排排队,凑热闹买东西,家用都有老儿子负责,她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但是抱着能省点是点的想法,还是喜欢上了每和邻居去排队买材生活。勤俭持家已经成了印在她骨子里的印记,哪怕是想改都改不过来。

郑娟心疼老太太,要替她去承担这项任务,结果被老太太给赶了回来,让她回家看孩子去,因为她很享受跟邻居排队买东西的感觉,跟新的邻居闲话家常,再没了糟心事儿伴着,这让老太太觉得,跟儿子来到北京居住,真的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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