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裴礼吧。”
裴礼又咬了一小口面饼,“你还未真正入江湖,你以为,漂泊江湖就是骑最烈的马,使最快的剑?”
“你以为江湖上的大侠就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走到哪都是顿顿山珍海味,前呼后拥?”
萧景阳伸出根手指挠了挠肥嘟嘟的脸,反问一句,“难道不是吗?”
“呵,漂泊江湖,这漂泊二字,你以为只是说说而已?”
裴礼点到即止,不再多言,取出酒壶,灌上一口烈酒,将口中已经嚼碎却难以下咽的面饼咽下。
只有对江湖向往又并未真正踏入江湖的人,才会觉得混迹江湖潇洒。
且不提江湖里的刀光剑影,生死危机,就单纯拿日常起居而言,那真是将就到了极点。
行走江湖,若能在天黑之前遇上家客栈,就已是烧了高香,更多的时候是在荒山野岭对付一宿。
至于吃饭,山珍海味就更甭想,能填饱肚子就已是不易。
正因如此,真正行走江湖的,都会随身带着干粮酒水,以备不时之需。
萧景阳愣了半晌。
以前总听人说江湖有多好,可裴礼口中的江湖,与别人的似乎不太一样。
此刻,裴礼左手拿着硬邦邦的面饼,右手提着一只酒壶。
若酒象征着想象中江湖里的快意恩仇,那那个硬邦邦难以下咽的面饼,就是江湖里的现实。
想象与现实,就这般毫无违和感的碰撞在一起。
分明格格不入,却又缺一不可。
莫非,这才是江湖?
“裴兄,其实江湖也不一定就是你说的那么惨。”
“你等我一会。”
萧景阳不知怎的,突然来了精神,眉飞色舞起来。
旋即,他一人往漆黑的林中走去。
裴礼有些不明所以,天眼通关注着萧景阳,直到后者逮住了一只兔子。
裴礼顿时明白过来,又灌了口烈酒,嘴角微微上扬。
“裴兄,你瞧这是什么?”
萧景阳兴奋地提着兔子回来,还特意在裴礼面前展示。
只是,他很快意识到,裴礼眼睛看不见。
“呃……这是只野兔,尽管不是山珍海味,但也算是带些荤腥。”
“你等着,我来弄个下酒菜,到时候一手烤兔,一手美酒,岂不美哉。”
说话间,萧景阳随手掏出一把匕,将兔子剥皮。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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