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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第1页)

她虽说是万众瞩目的歌星、影星,那也只限于大众面前,在王善续眼中,她充其量就是一颗摇钱树,摇得下钱就利用,摇不下就打入冷宫或走人,公司最不缺的就是她这样漂亮的女人。

“现在去哪?”胡莲香挎着欧阳功名的胳膊,兴高采烈问道。

欧阳功名抬起胳膊,露出腕上欧米伽手表,盯了一眼,“先去喝杯咖啡,然后去城隍庙找他们。”他指的“他们”是《雪人》摄制组成员,他把那些人打发到城隍庙,美其名是祈求神灵保佑摄制组全体人员,实际上是为他再次去联络妹妹寻找借口。

“那就去豫园吧,那里有一家咖啡厅,离城隍庙也近。”

欧阳功名没有反对,俩人叫上黄包车,来到豫园旁边的馨香咖啡厅。

先农坛位于北平前门南街、天坛的西侧,是明清两个不同朝代祭祀先农诸神的地方。

欧阳云月和刘文津坐着三轮车沿着当年皇帝去祭祀的道路,从前门火车站经珠市口过天桥,来到先农坛。她当然不是来祭祀,她是来找军统北平站的联络点接头,目的有两个,一是迅速通过联络站与戴笠取得联系,二是需要北平站营救杨杰。

寒风卷起她的发梢,一个劲儿的想从领口钻进她的脖内、袖口,她双手拢在袖内放在腹部,一条灰色大围巾把脖子围得严严实实,抵御寒风侵袭。她对这里很熟,哪个路段上坡、哪个下坡,周边都有哪些胡同都一清二楚,老远看见一颗大杨树,她心里激动起来,福瑞祥鞋店是临街门脸铺面,就在大树附近,若干年前,她做为军统北平站联络员就在这家商店上班,那时还有老李、大姚,后来又添了小郑。

离鞋店大约二十米距离,欧阳云月和刘文津下车。欧阳云月把围巾重新围了一遍,大半张脸只剩眼睛露在外面,这才和刘文津并肩向前走去。快到跟前,她停下,漫不经心四处张望了一下,这才掀开门帘,推门进去。

();()  商店还是那个商店,只是卖的却不是鞋,而是酱菜。店铺内沿墙摆着许多坛子、缸子,有玻璃的,也有瓦罐的。一个身材消瘦、面色蜡黄,满口黄牙的老板站在柜台后面,灰色的大褂粘着左一块儿、右一片的污渍,两眼无神望着进来的俩人,一个学徒模样的半大小伙儿拿着扫帚正在扫地。“来了,您呐。”老板有气无力招呼着。

欧阳云月回应着,解开围巾,扫了眼坛坛罐罐,径直来到柜台前,问有没有六必居的辣丝和小酱罗卜。老板回过身比划身后的一排瓦罐,问要多少。

欧阳云月要了一两辣丝和二两小酱罗卜,趁老板称重,问道:“老板,我记得你这儿原来是卖鞋的,怎么改卖酱菜了?”

老板提着秤杆上的绳儿,见秤砣翘得高,从坛子里拿起夹子,一丝不苟从秤盘上夹出一点辣丝放回坛子,然后告诉欧阳云月,原店主三天前就把店铺转让给他。欧阳云月试图打听联络站去向,老板漠然地白了她一眼,刘文津更想知道,继续追问。

“我吃饱撑了?他去哪儿关我什么事。”老板嘟囔着,显然对俩人的问题不满,走到一边继续发呆。

从老板平和的表情看,并没有发生什么心悸的事,欧阳云月明白,肯定是北平站得知她的行动小组出事,为预防万一,将这个联络点撤离。战争年代,隐蔽战线的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除了必须的保密制度,防患于未然也是情报工作的生存法则。

欧阳云月手指勾着两小包咸菜的提绳走出店铺,心里茫然,毫无头绪沿着来路返回。刘文津目睹了整个过程,心里也非常懊丧,与欧阳云月不同,他失去一次“立功”机会。

路上行人不算多,基本都是底层的百姓,衣着破旧,无所事事,偶尔熟人相遇,双方抱拳在胸大声寒暄。

“他们为什么要搬走?”刘文津突然问道。

欧阳云月说出自己判断。刘文津虽说工作经验不足,却也知道联络站搬走与他们小组的失利有直接关系,不由垂头丧气。

();()  一辆人力车在旁边停下,车夫一嘴京片子问俩人要不要车。欧阳云月摇摇头,此时她五味杂陈,正盘算下一步计划,对车夫的话充耳不闻。

“欧阳,附近有没有眼镜店?我想配副眼镜。”刘文津一旁问道。

欧阳云月侧头看了眼刘文津,对方眯缝着眼,肿胀的眼圈像是水泡眼金鱼,这才想起刘文津被捕后就没有机会配眼镜,忙喊住车夫,要去珠市口。她记得珠市口有一家“明亮”眼镜店。

先农坛离珠市口很近,不到二十分钟,俩人便来到位于珠市口西北角的“明亮”眼镜店。眼镜店规模较大,门两侧的大玻璃橱窗给人以通透的感觉,加上店内灯火通明,柜台与展柜错落有致,让客人在心理上有种高品质的意识。

眼镜店顾客不多,只有零星几个顾客在柜台前看样品。眼镜店老板非常热情,问明刘、欧阳俩人来意,并告知四天后才能取眼镜,欧阳云月不同意,要求缩短到两天时间,经讨价还价,老板同意,接着马上安排给刘文津测视力、验光等系列前期工作。

欧阳云月在店内东走西看,心里却继续下一步计划的设想。“在北平逗留两天,等刘文津眼镜配好立刻去上海,这期间需要去华家与嫂子联系,还要去博爱医院。”她在一个展柜前站定,拿起一个镜架看来看去,“住处应该选在灯市口附近,这样随时可以掌握杨杰的情况……”她放下镜架又拿起另一个,随手戴上,来到镜子旁,“原来我戴上镜子也蛮好看嘛。”她摆了摆头,脸上浮出一丝微笑。

突然,她愕然不动,目光直勾勾穿过玻璃橱窗射向马路斜对面。她看见了一个留着小平头、穿着灰色棉袍的男子,此人在距眼镜店二十米左右的人行道上吃着冰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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