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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第2页)

陆彦之也发现了沈嘉念的身影:“她在干吗?”

“喂流浪狗。”傅寄忱黑眸里浮上笑意。

那只咬伤沈嘉念的流浪狗最近常在庄园里徘徊,沈嘉念让保安捉住了,带去宠物医院做了检查,除了肠胃有点问题,没什么大毛病,给它打了疫苗做了驱虫,跟另外两只流浪狗一起养在了庄园里。

她还给狗取了个名字,俗气得很,叫来福。

这只流浪狗估计被人伤害过,防备心特别重,不爱与人接触,沈嘉念每次想要投喂它得跟着它到处钻。

陆彦之看了一会儿,没觉得哪里有趣,偏偏对面的人笑个不停。

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现在信了。箃

“带她回北城吗?”陆彦之突然问。

傅寄忱注意力在窗外,没听清他的话,视线收回来瞥了他一眼:“你说什么?”

陆彦之揉着眉心,无奈重复:“我说,你要带沈嘉念回北城吗?”

沈嘉念在傅大眼里如珠似宝,带她回北城似乎也不稀奇,唯一要担心的是傅家老爷子,大概会被气得血压升高,一气之下让傅大滚回宜城也是有可能的。

老爷子一早就替傅大物色好了妻子的人选,北城徐家的女儿,书香门第的闺秀,相貌、气质、学识,样样没话说。

当然,傅家选对象看重的还是家世,徐家世世代代出过不少大人物,眼下就有几位官居要职。

傅大能娶到徐家的女儿,说直白一点就是如虎添翼,往后对他继承家业只有好处没坏处。箃

不得不说老爷子还是很疼他的,事事替他考虑周全。

“我说了不算。”傅寄忱端起茶杯,向着窗外的方向遥遥一指,“得看她的意思,人要不乐意我也不能强迫。”

陆彦之嘴角一抽:“她还能不乐意?”

攀上傅大就够她偷着乐了,若是能被他带回北城,至少证明她的身份是能摆上台面的,哪有女人会傻到拒绝。

窗外,沈嘉念蹲到腿都酸了,鼻子冻得红彤彤,终于喂饱了来福,撑着膝盖直起身,转过来就看到茶室里两个男人对坐的画面。

傅寄忱朝她勾了勾手指,示意她过来。

沈嘉念往回走,先去厨房洗了个手,再进到茶室里。傅寄忱拉过她冰凉的手搓了搓,而后倒了杯热茶,递到她手心里。箃

“问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北城过年。”傅寄忱慢悠悠地说。

这个问题他上回问过沈嘉念,那时她睡着了,一个字没听见,也就没有回应。今天正好被陆彦之提起,他就问了出来。

沈嘉念连思考的时间都没留给自己,当下就摇头拒绝了:“不愿意。”

意料之中的答案,傅寄忱神色不算意外,倒是陆彦之,震惊不小。

提前预支

当天晚上,傅寄忱宿在沈嘉念房中。仍

沈嘉念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看到他躺在自己床上就知道准没好事。她坐在梳妆台前,慢条斯理地涂抹护肤品,他则靠在床头翻阅她随手扔在床上的一本时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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