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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马蹄声音响起,只一会儿功夫,两骑就已经到了酒楼门外,当先一人却是个少女,满期头秀发扎在脑后,身披大氅,浑身却是武士打扮,浓黑地眉毛斜向上扬,一双大眼闪闪发亮,端得是满脸英气。
她身后一个却是二十多岁年纪的年轻人,身材雄壮,和少女长相有些相似,不过脸色黝黑,骨节粗大,背刀挎剑,一看就知是习武之人。
两人听到楼上的歌声,都是脸色一喜,两人将马带住,少女笑着开口说话,声音清越,“三哥,我说什么来着,四叔如不在城里,一定就是在这里喝酒。”
男子一笑道:“就你精明,不过一会儿上去可要小心才是,父亲说四叔听了李侯爷的死讯,现在正难受呢,咱们可别触了这霉头,四叔要是发起脾气来,我们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少女收住笑容,脸上却带了一些黯然之色道:“你说好好的人怎么就没了呢?过年的时候,四叔还托人送去了年礼,四信还说好好的,真是……”
她哥哥却是脸色一变,“打住,一会儿,你可千万别起这话儿头,对了,一会儿你就别说话了,都让我来说,知道了吗?”
少女赌气道:“好,要是一会儿四叔翻脸,我可不去劝他。”
年轻人这时却只有苦笑以对,谁让从小到大就拿这个妹妹没有办法呢。
两人上得楼来,二楼上却是再无旁人,只有一个大汉坐在正中的位置之上,满桌的酒菜并没动多少,但喝空的酒坛子却已经有三个之多,大汉这时已经醉意朦胧,嘴中不时喃喃低语,又或高声喝骂,还时不时的哭上几声,兄妹两人面面相觑,他们可是没有想到平时滴酒不沾,性情粗豪爽朗的四叔竟然也了这等模样。怎么办?两人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无奈之色,这个四叔可不是旁人,曾经可是李纬帐下第一猛将,当年二十一岁之时,在北望城下一战,阵斩革兰万骑长三人,千骑长以下十数人,端得是血染征衣,一战成名,这个四叔平时到是好说话的紧,但要一旦发起火来,就连他们的父亲也是退避三舍,好言相求,这时看他喝得烂醉,要是一个不好,挨上四叔几拳,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九十七章张雄
这两个男女却是大有来历之人,他们的父亲正是歧州节度使弧修,这两人一个是张修的三子,名叫张勋,女的则是张修的幺女,名张张燕,那个大汉则是张修同父异母的兄弟张雄。
这时张燕看了看喝多了的四叔,向着张勋一努嘴,意思是刚才你不是叫我什么话也别说吗,这次那可就看你的了。
张勋立时苦了脸,只好无奈的走上前去,轻声道:“四叔,别喝了,父亲叫你回去有事相商。”
张雄听到声音,睁开朦胧的醉眼,“哈哈,这不是小三儿吗,你怎么到这儿来了。”说到这里,却是不由分说,确是拉着张勋坐了下来,“来,跟四叔喝酒,厄?酒怎么没了,小二,赶紧给我上酒,要不然我拆了你的店。”
“四叔,你喝醉,父亲……”
张雄摆了摆手,打住他的话头,抬眼看向窗外,眼中却满是黯然之色道:“小三儿,我没喝多,当年在北疆大营里面,谁敢说比我张雄能喝?要不是因酒误事,被候爷打了我三十军棍,我也不会戒酒,对了,现在我不想听到你父亲的名字,当年要不是他,我现在还跟在侯爷身边,侯爷也许就不会死。”
说到这里眼里已经有了泪光,声音也带出了呜咽之音,他冲着张燕挥了挥手,示意张燕坐下,“你们可能不知道,当年你四叔是你们爷爷的小妾所生。我知道,我一直知道,你们爷爷不喜欢我,所以在侯爷路过歧州地时候。我就跟着侯爷从了军,那年我才十八年,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不学无术,到处惹是生非。那时正赶上侯爷路过。我看不惯侯爷身边侍卫趾高气扬的样子,找了个由头,跟他们打了一架,嘿,你四叔不是吹牛,整个歧州那时还真就没有几个是你四叔的对手,我上去就放翻了他们五六个,那时可真是痛快啊。”
张雄眼中现出缅怀之色。张勋两人在家中从来没听四叔说过以前地事情,就是父亲对四叔的事情也是闭口不言,这时见四叔自己要讲,都是屏息凝气,听的聚精会神,全然将父亲吩咐忘在了脑后。
张雄喝了一口酒接着说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个人虽然身无武艺,但却在我面前显得如此从容,就好像……对,他妈的就好像他打赢了。而我打输了一样,我当时就很是奇怪,他凭什么?这时侯爷地那些侍卫都抽出了腰刀,手里拿着刀子,难道我就怕了他们?一群窝囊废而已。
“这时侯爷却是止住了他们,侯爷看了我一会儿,看地我十分的不自在,他然后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对我却是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带人走了,我纳闷了半天,随后才有一个侍卫追上我说,叫我如果有心,就到平安客栈找侯爷,这平安客栈原来就在这个酒楼地位置。
张勋和张燕两人这才明白,为何四叔常来这里。
“我回到家中,嘿,你爷爷又打了我一顿,他妈的,就知道天天打我,对你们父亲却是宝贝的紧。”
“我一夜没睡好,到不是因为你们爷爷打我,反正那也是常有的事情,我那时早就已经习惯了,我一直想着的就是侯爷看我的眼神,那眼神就象一个父亲看着自己不成器地孩子一般,那时我我没什么脑子,想不通的事情自然就会去问,我第二天就跑到了平安客栈,侯爷见了我却也并不奇怪,只是对我说,在市井之间厮混,不如跟着他到北疆混个功名,我那时对你们爷爷怨恨极深,早就想着出去自己闯荡一番,当时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侯爷。
“这一去就是十几年,但却是我这半辈子最最舒坦的时光了,侯爷帐下人才济济,我那时却是要从小兵做起的,和弟兄们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时不时的还能和革兰兔崽子们对上一仗见见血,当真是说不出的快活,那时觉得最快活的就是和军中弟兄们比武角力,最辛苦的就是每天到侯爷大帐内读书识字,这时想来却是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了,能得侯爷青眼相加,是我几世修来的福气,那时却是不懂得珍惜,整天想着地就是能多杀上些革兰狗子,好升迁的快一些,也好叫你们爷爷知道,他不喜欢的儿子并不比别人差上什么。”
张雄这时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回忆之中,话语中也带出了几分梦幻之色,“机会终于来了,嘿,革兰大汗亲自领军来攻,大家都很紧张,但侯爷却和往常一样,你们是没看见,他妈的铺天盖地的革兰狗子,骑着战马,挥舞着弯刀,将北望城围了个水泄不通,我那时正在城头,向外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没被吓尿了裤子,你们别笑,那场面确实吓人了一些,几十万大军,那可不是小打小闹,广人人吐口唾沫就能将你们淹死,一个月,每天都是铺天盖地的箭雨,挥舞的兵刃,四处乱飞的残肢断臂,弟兄们成批的倒下,几天功夫,我们一队一百人的队伍就剩下我们四个人,我们队长人称方大刀,真名却是无人知晓,他那时可是比我还要年轻,不过他作对正我服,人家那才叫一个厉害,一把二十多斤的厚背刀在人家手里挥舞起来就和草棍一般轻松,对上那些革兰人当真一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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