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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笙一早便知他想要的正是秦晋这一型的男人,让他彻底顿悟的正是他的前前任男友,在那之前,他以为他想要的只是安稳。
那是文笙二十四、五岁时,他的事业刚由夜晚转到白天。经历过漫长的夜店生活后,他彻底厌倦了在灯火酒绿中颠沛流离,他迫切地需要一个人或者一些事,把他从被酒精麻醉被欲望浸溺的虚浮感中拯救出来,让他远离边缘,让他觉得自己是切切实实地立身在这个城市。于是,前前男友出现了,基于从业问题,姑且称那位仁兄为IT君。
IT君是个老实人,老实得几近木讷。如果说起1、0,有极大可能他会首先想到二进制,可见其木讷程度。IT君的生活就是按部就班,一向脚踏实地,他平生遭遇的最出格的事就是不同于常人的性向。和这样的人相处,不会有太大惊喜也不会有太大地惊吓,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变数,这正是当时的文笙看重他的地方。
起初,两人也黏糊过一阵,但也只是几个月,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就浮现出来。如今想来,那些其实只是一件又一件琐碎得不能再琐碎的小事,但诸多琐碎堆叠在一起,难免会让文笙对自己的选择做出怀疑。
首先是在文笙的友人面前,IT君永远无法找到话题,其原因甚至不是话不投机,而是IT君真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当然,如今就算是换成秦晋,如果秦晋真有被文笙带到自己朋友圈的那一天,他也未必会与他们相谈甚欢,但有话不说和没话可说有本质区别,这一点,文笙十分明白。最主要的时,那样的状况下,文笙稍有疏忽照顾不到,IT君便会极隐忍地露出一副被遗弃般的委屈又尴尬的表情。
IT君的生活极其单调,很难找到让他有兴趣的事,两人约会时做的那些休闲活动都需要文笙手把手地教他。这对文笙来说是个挑战,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IT君虽然寡言,但极爱发短信,内容大致是中午吃了什么,公司空调开得足不足之类的琐事。格式通常如此,“亲亲,我今天balabalabala……55555。”,或者是“亲亲,我今天balabalabala……嘻嘻。”
那个“嘻嘻”偶尔也会换成“嘿嘿”,看他的心情。
文笙对着手机屏幕风中凌乱,他实在受不了那样木讷地外表下装着一个如此娇滴滴的灵魂。
和文笙一样,IT君也是两面派,如果说文笙的本质就是万年正太,IT君的真身极有可能是千年萝莉。
跟IT君分手,文笙做得果断且残忍,连他那根人文关怀的神经对着IT君都蓬勃不起来。因为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把IT君归类到哪一个人群。
离开IT君后,文笙的求偶标准逐渐清晰起来。他把眼光投向了生活阅历比自己更为丰富的年长男人。他要守护好他那颗只是暂时蛰伏,从未真正消亡过的拳拳正太心等待他的真命天子出现,纵然求索之路冷清漫长,即便韶华空逝,青春不再,他也要于茫茫人海,于千万GAY之中,揪出属于他的那个老哥哥。=_=!
第10章
第二天早晨,文笙不知道秦晋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但魏竟成来得很适时。进门时还带来了热乎乎的豆浆和某家的小笼包。究竟是旧情人,魏竟成对作为老板的文笙因为不需要打卡上班每天睡到自然醒的习性还是知道的。他以救苦救难的英雄姿态欣欣然地到来,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场让人啼笑皆非的捉奸戏,其狗血程度,令路人侧目,令文笙汗颜。
那时,文笙跟着魏竟成刚走出公寓大厅,没走到车门边上,就听到有人大喝一声:“魏竟成!”
看着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青年,魏竟成一阵大骇,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嘴里惊叫出两个字,还没从意外状况中清醒过来,就无端吃了一拳。
文笙也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搞得回不过神,方才魏竟成遭殴之前唤出的两个字,虽然他没能听得太清楚,但也能猜得出大概是来人的名字。
“忙正事?这次是会旧情人是吧?”怒发冲冠的青年红着眼圈大声质问。
“旧情个毛啊,你他妈的又发什么疯?”魏竟成吃了一圈,又羞又怒,他不可置信地捂着脸,瞪着青年,目眦欲裂。青年又欲发难,刚扬起胳膊就被魏竟成架住,他转头看了一眼着文笙,对魏竟成怒道:“你还敢说不是,昨晚上那电话是他打的吧,啊?躲着接。起床就撵魂似的赶过来,还带包子。啊?”
“操,我跟你说不是。“魏竟成急得跳脚。
看着少年望向他时欲杀之而后快的神情,文笙打了个寒战,这才明白了个大概。
文笙退了一步,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把他误当成情敌的青年,只多看了一会,便被青年上半身满满的四叶草花纹活活闪瞎了钛合金狗眼。文笙心道,就算喜欢也不必如此吧,这个牌子的男装低调款式也不少,脑子是有多抽,才敢穿着一身LOGO到处晃荡。
文笙又想到了前一阵魏竟成受秦晋之托,从H城为他带回来的数套低调地风骚着的今秋新款,又瞟了四叶草弟弟一眼,在心底万般诚恳地对魏竟成说了声谢谢,谢谢你没对我下此毒手。
换成正常人,对于无妄遭灾的朋友,这时候就算还没上前拉架,至少也该想想要不要上前拉架。文笙回过神一面暗暗检讨自己刚才的不厚道,一面上前哑着嗓子道:“我说,有话好好说,别给人看笑话。”
即便是工作日上班时间,小区里人不多,在视线范围内的只有做清洁的大妈和一位抱着小孩的老妇人。但口口相传的力量是神奇的,那两人现在闹得欢实,等下拍拍屁股就走了,回头被戳脊梁骨的还是文笙自己。
青年的身架子高大,力气也不小,魏竟成和他脚力一阵后终究是敌不过,青年一手捏住魏竟成的两只手腕,空出一只手指着文笙道:“就你是吧?”正在此时,魏竟成蓦地挣出一支胳膊,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钥匙仍给文笙,急道:“你先上车。”
青年吃人般的表情却是把文笙骇住了,他弯腰捡起钥匙,打开车门,悻悻坐到了驾座。文笙此举只是为了方便逃逸,可到青年眼里就成了□裸的炫耀,青年愈发愤怒,也不知道他到底想了些什么,竟干脆放过魏竟成向着文笙冲过来,所幸文笙总算是着了一回调,从里紧紧拉住把手,并没把车门锁上,这样刚好方便魏竟成从另一边上车。
车开出小区时,文笙总算松了一口气,想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又觉得揭人疮疤不太好。他瞟了魏竟成一眼,见他正从后视镜里看着追在车身后的青年,怔怔出神。
文笙道:“那个,要不你先去个电话,跟他说清楚。”
魏竟成满脸郁色,不置可否。文笙见状也有些难受起来。出门前,他磨磨唧唧地满屋子晃悠,魏竟成那时一直催他,魏竟成说:“别磨蹭了你,看病又不是相亲,这是求人的事,迟到不好。”若不是为他约好了大夫,魏竟成应该不会选择当场逃逸。文笙叹了口气,突然觉得魏竟成在秦晋面前不必这么憋屈。良久之后,魏竟成却有些颓唐地说道:“别想些有的没的,跟你和老秦没关系,”顿了一下,又道:“今天这事,也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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