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雀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夫人,您知道的,奴婢回府后就在忙碌,刚刚才吃完晚饭。
收拾过碗筷离开厨房,就去巡视雪庵院,检查院门有没有关紧了。
毕竟奴婢是雪庵院的一等丫鬟,看顾院子,是奴婢的职责。
没想到竟然发现书房里有火光!奴婢就立即去拎水灭火,顺便喊人来帮忙了。”
众人听了纷纷道:“最先喊人的,确实是个女声。”
“人家是雪庵院里的丫鬟,雪庵院里的屋子着火,肯定是自己人先发现啊。
这份最先发现的赏金,想也知道没咱们的份儿。”
奚云岫望着云雀,这供述倒是天衣无缝,顺便还让她给做了伪证。
‘知道奴婢回府后就在忙碌’,落在她耳中,指的是云雀所言的,去打探容悃院子里的事。
可落到旁人耳中,就是云雀回府后不见踪影,是受她吩咐去办事了。
那么云雀消失期间去做了什么,就和她有关了,若出了事,被找算的人就是她了。
玩得很好的一段文字游戏。
至于,云雀是巡视才发现的书房着火,还是专门去书房发现的,不得而知。
但是云雀一定不是,发现着火后就立即打水灭火的。
奚云岫观察到,云雀的衣服呈现一种皱皱巴巴的样子,这是湿过之后,又直接被火焰高温烘干的状态。
头发也是一绺一绺的,还有烧焦的痕迹,和其他救火者的汗湿发丝有所不同,像是完全湿透打缕,又没有经过梳理。
很明显的,云雀是打了水从头浇透全身,穿梭火海,近距离和火焰接触过。
生物对火的本能是畏惧的。
遇到火灾,人的第一反应也是灭火,而非冲进火里。
能让人克服对火的本能畏惧,闯进火海中,奚云岫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原因。
其一,火中围困有人,鼓起勇气去拯救生命。
其二,火中有重要的东西,哪怕承担被火烧的风险,也要尝试寻找带出。
书房里肯定没有人,云雀只能是第二种可能。
书房是奚云岫嫁进来后才打开的,奚云岫初进书房时,并没有发现书房里有人出入过的痕迹。
证明云雀如果在书房里寻找东西,一定是在奚云岫嫁进来的这两天内。
这两天奚云岫在捋侯府的事务,云雀基本上一直随侍在身边,没离开过,应该没来得及去书房找,或是找了,由于时间有限还没找到。
现在不用找了,一把火全烧没了。
无功而返后喊人一起救火,听奚云岫要论赏,又跳出来认领赏金,一点也不避嫌。
看来,在云雀眼里,她好像是个不太聪明的散财童子。
而云雀恰好,很贪财。
当然,这未必不是云雀故意表现出来,伪装的破绽。
奚云岫还需要观望,又问了救火最积极的人。
众人一致推举宋越,即便他们都知道,凭宋越残疾的腿脚,怎么也不可能是救火贡献最大的那一个。
顶多是救火最积极的一个。
可是他们都信服宋越,所以推选宋越,哪怕宋越嘴上连连谦虚。
宋越在侯府的威望,可见一斑。
奚云岫眸子微动,笑了:“既然大家都说是宋伯,宋伯你就别推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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