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郑学红蹭的坐起来,“我老郑就不知道啥叫后悔,没挣到几十万,我还真就不回去了!”
宋维扬问:“打算在特区做什么生意?”
“还没想好,先找地方住下再说,”郑学红拍屁股站起来,语气变得慷慨激昂,“老弟,不怕你笑话,哥哥我来特区就是赚大钱的。我有一个五年计划,第一年赚十万,第二年赚百万,到了第五年,我要做身家上亿的大富翁!我看你也是个聪明有本事的,怎么样,想不想跟哥哥我大干一场!”
这他妈也叫计划?白日梦更贴切吧,老子还计划十年成为全球首富呢。
宋维扬都懒得吐槽,忍俊不禁道:“别大富翁了,先想好怎么赚钱吧,特区的物价可不低。”
郑学红毫不担忧,意气风发道:“见一步走一步,活人还能给尿憋死?我是肯定不会打工的,就算要饭也不会给人打工,真为了那几个小钱,我还不如在老家继续当副局长。相信我,老弟,特区满大街都是钱,就等着我们去捡。舍了这一身两百斤肉,也要干出番大事业来!”
“老哥豪气!”宋维扬竖起大拇指。
多年以后,当人们提起这个时代,有人说是黑暗的,也有人说是浪漫的。
热血,激情,狂野!就体现在千千万万的郑学红身上。
人到中年,工作稳定,却抛家舍业,身怀野心和理想,一头莽进下海大潮当中。他们甚至连具体的计划都没有,只知道特区满地黄金,便犹如嗜血饿狼一般往里扑,搏出一个无限美好的明天。
在这种毫无理性的野蛮疯狂当中,无数人撞得头破血流,也有无数草莽蜕变为蛟龙。
宋维扬也不急着走了,反正黑灯瞎火的不好找住处。他躺在地上仰望星空,随口问道:“老哥有故事?”
“啥故事啊,粗人一个。”郑学红捏着烟屁股说。
();() 宋维扬道:“餐车上你喝醉了酒,还说自己差点参加奥运会呢。”
郑学红唏嘘长叹:“是有机会。我以前练举重的,最好成绩是全运会银牌,被省队推荐去参加奥运国家队选拔。结果他娘的晦气,关键时候腰弄伤了,只能躺在床上看84年的奥运会。不过嘛,其实也没什么可遗憾的,我当时年龄偏大,拼尽全力估计也选不上。”
“嫂子支持你来特区?”宋维扬问。
提起老婆,郑学红瞬间回归现实,苦笑着说:“支持个屁。女人嘛,头发长见识短,哪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
“嫂子也是担心你。”宋维扬道。
“别说那些了,”郑学红迅速转开话题,“你知道我的偶像是谁吗?”
宋维扬捧哽道:“谁啊?”
“罐头换飞机的牟其中!”郑学红说。
宋维扬笑道:“我就知道是他。”
像郑学红这种不学无术的热血中年,有一大半都崇拜牟其中,他们崇尚野路子,更觉得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的商业奇才。
至于广大的青年学生,则把史育柱奉若神明,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通过学识和才华发家致富。
郑学红似乎是憋坏了,他来自于偏僻小县城,闭塞而守旧,那里的人将他视为疯子傻子,居然扔掉铁饭碗去做生意。他心里很郁闷,找不到能够说话的人,现在逮着宋维扬就倒苦水说个不停——两人并肩战斗过,值得信任。
闲扯到大半夜,休息够了,才继续前行。
稀里糊涂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中途路过好几个村子,终于来到具有现代化气息的街区。
不夜城都是吹的,到处黑漆漆一片,街面上连霓虹灯都少见,可能是大半夜都关灯了,只有零星的大楼可以看到亮光。
两人也懒得找旅馆,直接坐路边上等天亮,倒是便宜了特区的蚊子。
月落日升,借着熹微晨光,宋维扬终于看清远处大楼上的字——电子大厦。
这尼玛咋走到华强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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