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的四季都在那株不知年轮的老梨树上。此时,绿叶落尽,只有遒劲如铁的枝干以自由的姿态继续生长。琅寰山奇花异草繁多,寻常花木根本没资格出现在这里。只有这梨树,也唯有这梨树,以平凡之姿扎根仙界,傲视群芳。
莫待拎着一壶梨花醉,闭目站在姻缘殿前,静等小童通传。他刚从天慕山赶回来,风尘未洗,神色间略显疲惫。在魔界的这几天,他一刻不得闲,白天忙着伺候谢轻尘汤药、陪谢轻云和慕蘅练剑,夜里要指导顾长风培养的那批死士的剑法和轻功……还抽空带谢轻尘出了趟天心阁,将天慕山的角角落落逛了个遍。
也正是这一次,谢轻尘才知道,看着冷面少话的人上了赌场有多豪放,进了花楼有多不羁,整起人来有多叫人牙根发痒。
那天中午,莫待与几个小妖赌酒赌钱,说笑间就将对方喝趴下了,而他连酒杯都没碰就赢了一大堆钱。后来进到花楼,他轻飘飘的一句“今天是谢三公子做东,在下身无分文,穷光蛋一个”,就成功地让蜂拥到他身边的姑娘转向了谢轻云。等到谢轻云被姑娘们搅得不胜其烦时,他又笑眯眯地说:谢三公子虽然有钱,长得也还算养眼,可惜不喜欢女人,多好看的女人他都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意味深长地打量伺候茶水的小伙子,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赞道:这孩子看着就很不错!姑娘们打着哈哈,巧妙地收住还没说出口的献媚与恭维,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着闹着,一窝蜂地散去。不多久,进来两个身强力健,眉目周正,皮肤比姑娘还白的小伙子。他俩左一眼右一眼,羞答答含情脉脉地瞥着谢轻云,直瞥得他掉在地上的鸡皮疙瘩串起来能做好几件过冬的棉衣。莫待咳嗽一声,正经又严肃地道,谢三公子昨天晚上折腾了大半宿,消耗特别大,今儿个就只想安安静静地听个曲看个戏。你俩掂量着伺候就行,别整太多花样。伺候舒坦了,重重有赏。慕蘅没忍住,弄洒了手中的茶水。谢轻云脸都绿了,上蹿下跳如坐针毡,只差没嗷嗷学狼叫。莫待吹着杯中的茶,慢吞吞地道:看你这样子是不好意思了?别呀!在这里的都不是外人,你随意,没人笑话你。见谢轻云张牙舞爪地准备上手,他往谢轻尘背后一缩,笑道:你我只有兄弟之谊,到底不宜过分亲热。公子请自重!谢轻云硬生生刹住脚,一声哀嚎,幽怨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有生以来头一遭,谢轻尘笑得没了形象。他似乎有些明白,谢轻云为何那般喜欢莫待了。
隔了几日,莫待辞了谢家人的挽留,独自启程。顾长风留在天慕山,处理完客栈事务再回凤梧城。谢轻云不知道莫待不能聚灵,只想着回琅寰山御剑很快就到,不花费什么时间,也就没太放在心上。出了城,莫待买了两匹快马星夜兼程赶往凤舞山庄,再找了个由头让人送他回琅寰山,直奔姻缘殿。
余欢跟在饭团身后出来,老远就在招呼:“公子怎么不进去,倒在这里巴巴地站着?”
饭团看也不看莫待,气哼哼地扭屁股走掉了。为着莫待看中了一坛陈年好酒,想买给顾长风又没钱,随手将它押给店家的事到现在也没消气。等莫待赢了钱将它赎回后,它啪啪给了莫待两巴掌,当即就消失不见了。
();() “我有事求见先生,不知道先生是否方便?若不方便,我先回披香苑,稍后再来。”
“公子不用再回披香苑了。”余欢笑道,“日前,先生告知凌玥上神,说公子愿陪先生长住草堂,配药炼丹。凌玥上神颇为高兴,当时就派人把公子的东西送过来了。”
莫待愣了:我只是答应陪他炼药,没说过要长住草堂吧?怎么话到他这里就变味了?这事要放在太监身上,是不是就叫假传圣旨,得杀头?“草堂是仙界禁地,我一介书童,岂能擅自出入?怕是不妥。”
“是不是禁地得看对谁而言,妥不妥得我家先生说了算。”余欢指着通往草堂的路道,“先生今日并未外出,公子自行前往草堂就好。”
莫待道过谢,独自向桃林走去。他实在想不明白,雪凌玥为何会同意他与梅染同住。梅染虽贵为仙界最强的战力,但冷酷不近人情,孤僻又骄傲,脾气大得几乎整个仙界都没人搞得定,实在不是个好相与的。将自己与这样的人放在一处,到底在盘算什么?难不成,是想利用梅染的神通监视自己?或者说这是方清歌和雪庆霄的意思,让自己从此远离雪凌寒?又或者,只是梅染单方面的决定……不知不觉中,他已来到那块写着“禁地”二字的石头前。进,还是不进?进,怕是以后都没自由可言了。不进,一来得罪了梅染吃罪不起,二来自己也没了去处。他望着晴朗的天空前思后想,突然很想雪凌寒在身边。他又想起雪凌玥对自己的栽培,暗暗骂自己太过小人之心,遂提步前行。
草堂门口,缀满花朵的桃树下,摆着一桌香气扑鼻,热气腾腾的饭菜。一盘色泽金黄,肉质肥厚的小鱼干摆在最中间的位置,上面点缀着些许翠绿欲滴的香草,看着相当诱人。莫待放下酒壶,伸手就抓:瞧我这运气多好!回来就赶上吃饭。罢了!看在有吃有喝还有小鱼干的份上,我就暂且住下,再做计较。
“洗手。”梅染的声音将他的手截停在半空。“不怕肚子疼?”
莫待摊开手看了看,在袖子上蹭了蹭:“比我的脸还干净些。”说着,又伸出手去。“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这是大夫安慰病人时常说的话,我这是遵医嘱。”
“休想把自己的不良习惯赖在大夫头上。不洗干净不许吃饭。不然我帮你洗?”
莫待吓得倒退两步:“不……我自己来,自己来!”他的手确实不脏,洁白如玉,没有一丝污垢。他把手浸在清凌凌的水中,嘟囔道,“挑剔的人!哼!”
梅染默默看着他,看他那一脸的不情愿,看他高高撅起的嘴,看他微微凌乱的发,看他沾染了风尘的脸颊……“才几天没见,怎么就这么瘦了?”他平淡的语气像例行公事的询问。
莫待将脸埋进水里,片刻后抬头笑道:“胖了会被饭团嫌弃。”他拨弄着湿漉漉的发,任清澈的水滴滑过光滑的额头,挂上浓密卷翘的长睫毛,滴落在润白的脸庞,顺着修长的脖子流进衣领。稀薄的阳光落在他身上,仿佛他整个人都闪着光,耀眼得摄人心魄。
();() 一点转瞬即逝的欢喜闪过梅染的眼底。他看着倒映在水中的蓝天白云,忽然觉得世间万物都是那般美好。他向桃树走去,目不斜视,只是盯着路看。
莫待追着他问:“先生,饭团是不是跟你告状了?说我对它不好?”他亮出手腕,可怜兮兮地道,“瞧见没,其实是我被它欺负来着,这只有灵兽才有的齿痕是做不了假的。”
“你……你别靠我这么近!”梅染迅速拉开两人的距离,“你想怎么罚他?”
“琅寰山的人都知道,饭团是姻缘殿的灵兽,是先生正经八百的亲眷。我只是个书童,怎敢罚它?不过,我知道先生向来公允,绝不会叫我吃亏。先生如果有心补偿,就陪我去一趟冥界?我找小阎王有事。”
梅染挑了挑眉:“冥界?你怎么不说要去天外天?”
“先生什么意思?是不愿意陪我去么?为什么?”
“不为什么。”梅染慢吞吞地道。“就是不愿意。”
莫待气呼呼地道:“就知道你不会答应。小气!”
梅染慢条斯理地摆放碗筷,表情是惯常的无波无澜:“知道去一趟冥界要损耗我多少灵力么?足以修复你手腕上的伤痕十万次。请问,我为何要这么做?”
“这样说来是有点过了……请先生说说你的条件,要怎样才肯帮我?”
“我不去,也没条件好讲。你另请高明吧,看看有谁愿意无私奉献。”
“别人我信不过,就只信得过先生。”莫待取下锁魂簪,又将口袋里乱七八糟的小玩意掏出来并排摆好,“我穷,除了这些就只剩一条命了。先生想要什么都可以拿走。”
“区区锁魂簪也配用我梅染的灵力换?我还真是被小瞧了!”说着梅染将一点绯红色的印记弹入莫待的掌心,言辞间多有无奈。“方清歌只知道锁魂簪能试炼人心,却不知道锁魂簪最大的用处是破结界,可这不代表我也不知道。你得搞清楚,若论资排辈,再过几十万年她这仙后也还是得尊我一声先生。这是我最没用的灵印,我连名字都懒得取。灵印入体,无踪无迹,无人能察。有了它,天上地下,就没有你过不了的结界。是不是比你这根破簪子方便多了?”
“那必须是!”莫待忙不迭地把簪子收入怀中,“那这无名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永久!我不解印,就永久有效!”梅染皱眉道,“你该不是在怀疑我的能力?”
“岂敢!岂敢!”哈,赚了赚了!赚翻了!神仙也有大方的。莫待忍住满心欢喜,脸上的苦楚有增无减:“可是就算有无名,我也照样到不了冥界。先生还是没有解决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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